| 截止2008年7月,共批复61个村的工作方案,新城区3个、碑林区15个、雁塔区17个、未央区10个、霸桥区6个、莲湖区10个.
新城区(3):南张村、三府湾、八府庄、
碑林区(15):祭台村、西何家村、边家村、北沙坡、南沙坡、永宁村、李家村、仁义村、东何家村、南郭村、黄甫庄
仁厚庄、刘家庄、黄雁村、星火村
莲湖区(10):北关村、大马路村、任家口、五一村、纸坊村、马军寨村、新桃园村、北火巷村、东桃园村、李家庄
雁塔区(17):南姜村、长延堡、东三爻、辛家坡、丁家村、田家湾、西三爻堡、新小寨、鱼化寨、东姜村、西八里村
延北村、东三爻堡、西三爻、齐王村、西姜村、春临村
未央区(10):张家堡、石家村、刘南村、新房村、大白杨西村、八家堡、东前进、刘北堡村、红光村、文家村
霸桥区(6):梁家街、枣园刘、苏王村、尉家坡村、穆将王村、董家门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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